荆门市人民政府 公告提示 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2026-09-14 00:00 · 全文 403 字 · 约 2 分钟
| 内容分类 | 政府机构 |
|---|---|
| 来源 | 荆门日报 |
| 阅读计数 | 227 次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和应急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荆门市中心城区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15。
荆门市中心城区(含漳河新区)
1.预先警报:(10:00-10:03)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06-10:09)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一长声,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和辨别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