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2022年底符条件个体户个税减半
2022-07-26 00:00 · 全文 401 字 · 约 2 分钟
| 内容分类 | 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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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界面新闻 |
| 作者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 阅读计数 | 63 次 |
发布时间:2022-07-26
作者: 界面新闻 编辑:无忧草
原标题为: 上海 :至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暂停或免征 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 减半征收
日前,上海印发《 上海市 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中提出,至2022年1 2月31日 ,对上海 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 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 收入 ,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 项目 ,暂停预缴增值税。
此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減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 征收方式 ,均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