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公布
2026-09-15 00:00 · 全文 458 字 ·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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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人民网 原创稿 |
| 作者 | 人民网 原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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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4日联合发布公告,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制定,旨在规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工作。《办法》共14条,进一步明确了备案范围、备案期限以及备案材料等要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本辖区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应当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办理备案的便利化程度。
据了解,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在政府网站(http://www.nia.gov.cn)搭建全国统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布经过备案的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