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2022-07-26 00:00 · 全文 373 字 · 约 1 分钟
| 内容分类 | 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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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证券时报网 |
| 作者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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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22-07-26
作者: 王焕城 编辑:lucy93
原标题:“三部门: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证券 时报网讯,据发改委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 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发布开展水电气暖领 域 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 费用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